賣券還款是不管賣出股票自身有無負債,只要整個賬戶有融資負債,那么賣券所得全部用于償還賬戶的負債。未償清之前,賣券所得不會留有現(xiàn)金。
賣權還款是按融資融券交易傭金,擔保品賣出是按普通交易傭金。
賣券還款是按時間優(yōu)先的順序償還負債;兩融合約的賣券還款順序是,賣券還款將按照優(yōu)先償還與賣出證券相同品種的融資負債順序執(zhí)行。另外還會按照融資合約到期時間先后順序償還。
如果賣券還款的賣出償還資金大于該證券合計融資負債的金額(含合約應付利息),賣券還款剩余資金將按照融資合約到期時間先后順序償還。
賣券還款與普通賣出相比有很多好處:
1.普通賣出或擔保品賣出,會產生現(xiàn)金,比賣券還款交易費略低。
2.賣券還款,直接減少負債,交易費相對普通賣出略高。
3.普通賣出,有一定的限制性條件,當條件無法達成時,系統(tǒng)會自動轉化為賣券還款操作。
4.普通賣出產生的現(xiàn)金,當日好像不能直接還款,只能次日還款,相比賣券還款將增加一日的融資利息。
賣券還款,將減少負債,但重新融資買入,將受到兩融擔保比例的限制,好處是使得融資獲得了償還,推延了最后還款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