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一)提高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。
1、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總房款的30%;
2、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總房款的40%;
3、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(含本市外)的,無論在本市名下有無住房,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,按照第二套住房執(zhí)行。
(二)調(diào)整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。
第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執(zhí)行基準利率的1.1倍。同時,取消“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繳存職工(已婚的按家庭計算)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沒有未還清住房貸款的,享受首套房公積金基準利率”的優(yōu)惠政策。